低津嚴苛 被轟慘過攞綜援

【本報訊】推出至今半年的「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雷聲大、雨點小!政府原先預計惠及家庭達廿萬戶,惟申請手續繁複、工時及離港等限制嚴苛,未考慮基層家庭需要,以致半年來僅批出二萬多宗申請。社區組織協會直斥「門檻之高慘過攞綜援」,譏諷成效之低「破天荒!」針對基層家庭的低津千瘡百孔,協會至今收到近千宗查詢及投訴,直指津貼申請手續繁複、限制嚴苛。該會幹事施麗珊怒轟計劃針對低收入基層,卻未有顧及他們的生活及工作模式。

社協稱本港目前有幾十萬人打「散工」,當中多屬低技術勞工職位。不過低津要求申請人每月至少工作一百四十四小時、而入息限額逐個月計算,並未能顧及基層市民工作模式,令他們望而卻步。

育有一個四歲小朋友的阿紅稱,一家三口靠老公打散工維生,平均月入一萬四千元,符合低津入息要求,「但唔係個個月有工開,有時成個月都冇工開,工時就唔夠;但一有工開,又到收入超額!」而一家五口的阿群則因不敵劏房貴租,年中加入家翁公屋戶籍,正蝸居二百呎公屋。她慨嘆因為一家人半年內離港逾卅日,而被拒申請低津:「地方細,連間房都冇,三個小朋友一有假期都會返鄉下,喺香港使費又貴,慳得就慳。」她稱任職看更的家翁亦會儲假回鄉休息,斥有關限制不合理。

團體批無助扶貧

施麗珊則指有關離港限制「媲美」綜援,而且有別於交津,申請低津的入息會計算長者生活津貼,狠批與居家安老政策唱反調,門檻之高亦無助扶貧。施續指不少基層市民亦礙於申報工時問題而無法申津,雖然申請者可自行申報,但絕大多數之後都會被要求提交僱主證明書。而不少僱主都拒絕填寫,「個幾兩個月都簽唔到出嚟,而且好多僱主嫌煩,如申請埋其他又要分開簽,打工仔都要顧住份工㗎!」社協促請政府應盡快檢討,為低津鬆綁、並統一表格處理各項低收入家庭的津貼計劃,以收扶貧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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