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人格分裂 不知所謂

既不願遵守規則,又想當立法會議員;既要對抗建制,又想進入建制;既不願做中國人,又賴在中國人的地方不走。那班本土派立法會新丁思維混亂,自打嘴巴,正如既要做婊子,又想立貞節牌坊一樣,這種人除了用「人格分裂」形容之外,實在找不到其他更好的理由。

本土派人士口口聲聲「香港不是中國」,但《基本法》第一條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這是任何人都無法否認的事實,他們有能力推翻嗎?有人搞了幾十年台獨尚且無法成事,何況是港獨,一小撮年輕人不知天高地厚,一味瞎折騰,比癡人說夢更可笑。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無論本土派人士如何做騷,如何叫囂,也不可能將香港變成獨立政治實體。他們不願做中國人,唯一的選擇就是滾出香港,去不了泰國和馬來西亞,可以要求美國和英國收留,洋人論功行賞,看在他們如此賣力表演的份上,幾塊狗餅總會有的。當然,他們首先必須學好英文,否則這種蹩腳的「鄉音」只能貽笑大方。

事實上,本土派人士簽署確認書已等於擁護《基本法》,承認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等到宣誓就職時才搞小動作,在議事廳上宣揚港獨甚至侮辱中國人,除了違反法例,個人誠信也很有問題。他們可以將宣誓當食生菜,但法律就是法律,如果做騷也可蒙混過關,那才是法治的最大笑話。港府推出確認書虎頭蛇尾,掛一漏萬,令港獨分子有機可乘,本已嚴重失職,若連宣誓這一關也不能把住,更加罪無可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