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海女遊客去年七月十五日到尖沙咀一間藥房買花膠時,店長涉嫌誤導她,指花膠每斤售一千九百八十元;她購買一斤,至付款時始發覺價格單位是両,她需付二萬八千多元。店長事後被控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中的「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受審後昨被裁定罪成,判監兩個月,另須賠償二萬八千多元給事主,被告現准保釋上訴。
裁判官指被告陳志偉(卅二歲)自辯時稱事主沒有問價格單位,盤問下又改口指事主有問,認為被告口供不盡不實,故裁定他罪成。
案件編號:KCCC 232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