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同被捕 監兩月
入境處調查人員上月接獲警方轉介,調查一宗非法勞工的案件,在大埔拘捕一名搬運貨物的二十八歲印度籍男子,在檢查身份證明文件期間,該名男子出示由入境處簽發俗稱「行街紙」的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及後調查發現他為免遣返聲請人士,聘用該名非法勞工的香港居民僱主亦被拘捕。
兩名被捕人士前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其中印度籍假難民被控在香港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他認罪並判監十五個月。至於本港僱主因沒有查閱該名非法勞工身份證明文件,及採取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定有關僱員是可合法受僱,被控一項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他承認控罪,判監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