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逾六成劏房戶遭濫收電費

【本報訊】不少劏房戶因為單位水電錶由業主安裝,業主定價而被濫收水電費。調查發現,逾六成劏房戶平均每度電費為一元四毫二,甚至高至兩元,較中電收費標準高出七成。另外,受訪家庭平均每月水費是每立方米十二元二毫,較水務署的最高水費貴逾三成。機構促政府立法監管分間單位需由電力公司及水務局安裝獨立水電錶,公平收費。

水費亦貴逾三成

香港聖公會麥理浩夫人中心及世界綠色組織,於去年第四季至今年第一季訪問一百三十四名葵涌區的劏房、板間房及天台屋住戶,發現六成五家庭每月平均電費為每度電一元四毫二,較中電平均收費一元一毫三高。機構指,若參考二○一五年的香港能源統計年刊,一般四人家庭每月電費六百二十一元,劏房戶如使用同等度數的電,則每月電費七百六十一元,兩者相差一百四十元。

水務署現行最高水費收取每立方米九元五仙,但受訪家庭平均每立方米水費十二元二毫,若按照水務署收費,香港人均每月用水量約六立方米,一般四人家庭每月繳付一百三十九元八毫,但同樣家庭組合劏房戶每月則需繳付二百九十二元八毫。

調查又指,受訪家庭平均月入一萬一千元,每月能源支出約七百八十元,佔月入百分之七,反映他們面對昂貴租金的同時,亦有龐大能源開支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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