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黃格區推車過路恐釀險

在本港不少繁忙的十字路口,不難發現在道路的中央處會有一個黃色大方格,惟對於行人來說,未必會了解其作用,更有人誤以為是行人路,推着手推車過馬路。在過去三年,就已經有至少八宗推車仔橫過馬路時發生意外。道路安全議會宣傳委員會委員雲維熹表示,黃格絕非用作行人路,而司機更應打醒十二分精神,慎防隨時有途人會突然跳出。

促警加強執法

雲解釋,黃色方格是用來表示路口與路口之間的中間地方,由於中間位置經常有很多車輛來回,故須保持暢通,行人不可忽視其重要性,「有好多推車仔嘅人,因為斑馬線多行人,推住大型貨物唔方便,所以好多人都喺黃格內推住車仔行,好多時意外就咁發生。」他認為,警方應加強執法,打擊有人亂用黃格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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