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名城火鍋欠薪店東罰款

【本報訊】有不少名人光顧的九龍城名城火鍋,解僱一名代客泊車員後,拖欠其逾五千元薪金,又不依照勞資審裁處的命令依時付款。名城火鍋、其店東陳毅力和其妻李菲早前被票控「沒有在到期日屆滿前付給工資 」和「沒有根據審裁處的判令支付款項 」等六罪。火鍋店和陳昨在九龍城法院認罪,各罰款一萬元,李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案情指,涉案員工廖國明的月薪為八千五百元,廖已於去年三月離職,但仍未獲發餘下的五千多元欠薪,案件交由勞審處審理,而勞審處曾頒令被告要於去年六月初支付薪金,但被告過期仍未支付。辯方求情稱,被告誤解勞審處的命令,以為可待審完全部相關案件後才要支付欠薪,而他知悉實際情況後已即時付清欠款。

案件編號:KCS 9533-953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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