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留兩少主在家印傭緩刑

【本報訊】印尼籍女傭因感無力應付工作,日前一時想不開在僱主寓所「出走」,獨留兩名分別兩歲和十一個月大的稚齡女少主在家,一小時後僱主遙距觀看家中天眼時揭發事件及報警。印傭昨於屯門法院承認兩項疏忽照顧兒童罪,裁判官嚴厲批評她不負責任;又指本港外傭眾多,法庭應給予明確訊息予以警惕,但考慮到兩事主沒有受傷,故判被告入獄兩周但准緩刑一年。卅四歲被告SITI ZAMROTUN,控罪指她於本月廿一日在大興花園住所內,疏忽照顧兩名年幼女事主。

案件編號:TMCC 260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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