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跆拳道男教練去年任教葵涌某中學的課外跆拳道班時「博吓懵」,以「抱起磅重」等藉口四度從後「胸襲」一名十五歲女徒弟。他經審訊後於早前被裁定四項非禮罪成立,裁判官昨斥被告非禮年輕女徒弟,案情嚴重及違反誠信,判被告入獄十個月。被告聞判時雙眼通紅,顯得垂頭喪氣。
卅五歲被告陳冠文昨獲近卅名學生及親友到庭支持,被告透過律師呈上八十二封求情信,其中四十封由被告學生撰寫,當中包括涉案學校的學生,他們皆對其被定罪感到可惜。辯方指今次是被告「人生第一次行差踏錯」,留下風化案底後幾乎不能再到學校任教跆拳道,被告需重新求職以供養雙親及供樓。
辯方早前稱,被告任教跆拳道十八年,學生達五千人,具黑帶六段資歷,在港有此段數的教練不足四十人,今次犯案只是「博吓懵」。
案件編號:FLCC 238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