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儀職員領遺體 殮房工涉索賄$80

醫管局轄下沙田醫院的一名殮房男服務員,涉嫌於去年九月以「垃圾費」為名向兩名殯儀館職員索取八十元賄款,作為發放遺體的報酬。服務員事後被廉政公署拘捕,被控以一項公職人員索取利益罪。他在沙田法院否認控罪,在庭上形容案件是一場「鬧劇」。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十一月八日審訊,服務員續獲准保釋候審。被告庭外稱自己工作上會得罪人,事件本屬小事,也相信法庭可以作出了斷。

五十八歲被告黃榮耀,報稱已退休。控罪指,被告於去年九月廿四日,身為由醫管局聘用的沙田醫院殮房服務員,無合理辯解而向盛永禧及羅俊賢索取八十元,作為處理向死者家屬及其代理人愛百合有限公司的職員發放遺體的報酬或誘因。被告昨表示不會聘請律師,並將自行抗辯。

被告受醫管局聘屬公僕

控方表示將有八名證人,主要證人分別是兩名事主及被告的上司,控方也會向法庭呈上一份錄影會面。裁判官指控罪是針對公職人員,曾詢問控方有關被告的身份。控方則回應指被告為醫管局所聘請,故屬公職人員。控方又透露,被告負責遺體發放,案發時向兩名殯儀館職員索取八十元「垃圾費」。

辯稱認領遺體時出問題

被告庭上卻指案件是一場「鬧劇」,稱是認領遺體時出現了問題,當時他在工作,而其工作地方並不是用以認領或替遺體化妝的場所,故勸喻相關人士離開該地方,惟他們卻不理其勸喻,期間他並沒有提及任何費用或向他們索款。

被告庭外表示,他任職殮房服務員達廿九年,工作上亦會得罪人,直言「要捍衞自己嘅立場同公司嘅立場」,便不能事事順他人意。他又說,他因為此案而被調職圖書館工作,他因感到意興闌珊,且覺得委屈及困擾,於今年一月曾企圖雙料自殺,幸最終獲救。他指事件本屬簡單小事,「香港有投訴文化吖嘛」,他相信法庭可以作出了斷,他強調自己沒有犯事,故不用聘請律師。

案件編號:STCC 300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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