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石油氣續約競委會轟零競爭

房屋委員會以續約形式將屋邨中央石油氣供應合約判予原有供應商,一直為人詬病,團體更曾多次請願炮轟此安排令逾十五萬居民失去選擇權,被迫要捱「貴氣」,事件終於引起競爭事務委員會關注,競委會質疑有關安排缺乏競爭,建議房委會考慮在批出其後的合約過程中引入競爭,以及考慮組合多個屋邨進行招標以吸引競投者。

房委會的政策是在可行的情況下,為屋邨住戶供應煤氣,但十五個屋邨在建成時因未有煤氣網絡覆蓋,因此要依賴中央石油氣。該十五個「被自動」延續中央石油氣供應合約的屋邨包括蝴蝶邨、彩園邨、金坪邨,廣福邨、龍田邨、銀灣邨、愛民邨、安定邨、三聖邨、水邊圍邨、大元邨、華富(二)邨、湖景邨、友愛邨和雅寧苑。

倡合約過期前諮詢

房委會現時的做法是批出首份為期十五年的中央石油氣供應合約後,期滿後原有供應商只需要向房委會繳付一筆補價,即自動獲續期十年,換言之,原有供應商在毋須競爭下便獲續約。

競委會質疑現時房委會自動與原有供應商續約,而非引入一個具競爭的程序,只有利於原有供應商,減低了為居民爭取更佳條款及更好服務的機會。

而房委會純粹以供應商繳付補價作為批出其後合約的決定因素,居民完全不能分享有關收益,做法亦不理想。

競委會建議,房委會考慮在批出其後合約的過程之中引入競爭,邀請所有合資格的供應商進行投標;並且考慮放棄將「補價」作為批出其後合約的決定因素,改為以「價低者得」取代。

競委會同時建議房委會考慮「組合」多個屋邨進行招標或與供應商磋商,為原有及潛在的供應商提供更大的誘因參與競投;房委會亦應該就是否與原有供應商續約,抑或採用具競爭的程序,在合約過期前收集居民的意見。

房會:詳細研究建議

房委會回應指出,下一個公共屋邨中央石油氣供應合約尚有數月才屆滿,房委會會趁這段時間,詳細研究及考慮競委會所提出的建議及其他相關資料,並且會按需要進一步徵詢競委會。

房委會已與石油氣供應商開始商討,索取相關資料,例如更換供應商對用戶的具體影響,以檢視現行的政策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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