掟杯案 黃毓民斥選擇性檢控

【本報訊】議員黃毓民於前年七月三日的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大會上,涉嫌向特首梁振英的方向掟玻璃杯,被控普通襲擊一案。黃昨續結案陳詞,指他自○八年進入議會後發生了不少抗爭,包括他向時任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掟T恤,但律政司都沒有就議會抗爭提出起訴,今次卻選擇性檢控他,而他是首位要求梁下台的政治人物,又曾拉倒五司十四局方案,梁對他恨之入骨,故堅持起訴他。

指特首捏造「震驚」供詞

黃陳詞指,梁每逢出席公開活動,例必遇上示威抗議,甚至有人向其擲物,梁也是習以為常。梁在庭上供稱事發時感到「震驚」,但梁跟警方錄口供時卻無提及「震驚」一詞,只說「確實擔心被不知名玻璃碎片擊中受傷」。黃認為梁為了符合普通襲擊罪的法律要求,蓄意捏造「震驚」的供詞。

黃又質疑裁判官不公,當他在庭上盤問梁甚麼是「誠實豆沙包」,提問關乎梁的誠信,卻遭裁判官即時打斷。黃又批評法庭發出證人傳票並無劃一標準,一方面批准傳召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及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但又不批准傳召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及坐前排目擊案發經過的官員。黃下周一會繼續陳詞,他在庭外表示,無論判決結果如何,又或即使他被定罪只判罰款,他也一定上訴到底。

案件編號:ESCC 2615/2016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