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候任立法會議員許智峯被指於前年在區議會閉門會議時襲擊保安員,案件經審訊後,東區法院裁定許罪名不成立,裁判官在覆核聆訊時雖維持無罪的裁決,但同時下令許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雖然守行為期將於下月屆滿,但許認為案件影響到示威自由,仍提出上訴,要求撤銷守行為令。高院原定昨日審理許的上訴,但雙方對原審的過程有爭議,法官決定索取相關的錄音謄本,把案件押後再排期聆訊。
許的律師指稱,判守行為的目的是要預防干犯罪行,但許過往無暴力行為,根本看不到有預防必要。法官張慧玲亦認同該說法,指許「好人好姐」,又無案底或暴力傾向,在案發後至法庭頒下守行為令期間,許曾多次出入案發地點,但亦看不到有保安員害怕被許襲擊,故看不到有何事要預防。
另外,許又投訴控方在覆核聆訊當日才要求法庭判他守行為,是對他不公平。惟控方指早於覆核聆訊前一個月前已要求法庭考慮判許守行為。基於雙方對此事各執一詞,法官決定先索取相關的錄音謄本才審理許的上訴。
案件編號:HCMA 69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