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癌翁狎妻雀友女兒五載

退休老翁,原本受託照顧其妻子的「麻雀腳」的七歲女兒,但他之後的五年內一再非禮該名女童,女事主一直啞忍,直至今年初因家人爭執而聲稱要自殺,才揭發事件。該名老翁昨在區院承認五項非禮罪,聲稱自己有胃癌,只可活多兩至三年,並表示可向女事主提供一至兩萬元的「少少補償」。法官對其「補償」沒有置評,但下令先將他收押兩個星期,押後至九月廿一日判刑,並下令索取被告的醫療報告和事主的創傷報告。

控罪指,被告葉子良(七十二歲)在過去五年先後五次非禮事主。案情指,被告的妻子和事主的母親相識,她們間中會相約打麻雀,被告因此會協助照顧事主。

事主上學途中 遭帶走摸胸

一一年開始至本年期間,被告先後在自己的天水圍住所或商場平台,隔着衣物摸事主的胸和私處。被告又曾在事主上學途中,帶她到同區一條行人隧道,把手伸入她的校服內摸胸。

事主一直啞忍,但她於本年二月因為見到家人爭吵,突然情緒激動,並亮刀聲言自殺,最後透露遭被告非禮一事。

女事主向警員表示,被告非禮她之後,會給予她食物或者二十元至一百元,但她拒絕接受這些「獎勵」。被告被捕後則承認曾非禮事主十三至十四次。

稱餘兩三年命 願償兩萬元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已婚及有一名女兒,他於九年前起已申領綜援。被告的妻子於去年已搬離住所,他現與廿二歲女兒同住。辯方又稱,被告於前年因胃有腫瘤,曾到內地切除三分之一的胃部,他之後仍需接受化療。惟被告自本年二月被捕後,已不可離港接受化療,需在香港的醫院重新安排照胃鏡,而他現時只餘下兩至三年的壽命。辯方強調被告現已知錯,他明白罪行傷害事主和其家人,並願意向事主提供一至二萬元,以示歉意,讓事主參加課外活動或補習班,令她放下不快回憶。

案件編號:DCCC 35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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