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美容教育中心舉辦美容培訓師培訓課程時,涉誤導報名人士,指學員支付五千五百元後可報考「澳洲Central TAFE導師培訓文憑(級別四)」,但原來該考試已停辦,學員疑在誤導下報考了另一機構的考試。涉案公司、公司董事和職員事後被控「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等四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開審。
三名被告依次是該中心的董事兼導師梁頌林(七十一歲)、該中心的市場營銷經理楊慧嬋(五十五歲)和該中心的經營公司Farida Hair & Beauty Education Centre Limited。控罪指,梁和楊於一三年十月至去年,在佐敦道八號「胡芬妮髮型美容教育中心」串謀作誤導行為,而第三被告則誤導女事主吳天麗、葉康婷和吳穗利。
其中一名事主吳穗利昨供稱,楊於一三年十月向她介紹課程時,展示了一張單張,顯示她參加課程後,可報名參加獲澳洲政府認可的「澳洲Central TAFE導師培訓文憑(級別四)」考試,她於同年十一月報讀課程。梁和楊上課期間亦不時推銷該文憑,吳最終支付五千五百元報考。吳接受考試後,於去年五月收到證書,發現證書並非由「Central TAFE」簽發,梁透露「Central TAFE」已於一年前停辦,指楊提供錯誤資料,以及因習慣而說錯。辯方盤問吳時指稱,梁於前年一月上第一堂課時,被告已經表示「Central TAFE」已停辦,並已轉用另一機構的課程。吳不同意此說法。案件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KCCC 176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