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花踢傷前同事新華社職員被捕

護花心切起飛腳,新華社職員涉踢傷舊同事被捕!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發生襲擊案,一名已離職的中年男子,前晚到灣仔皇后大道東的辦事處找九十後前女友,由於早前有女同事遭電話及短訊滋擾,故一名男職員見狀遂勸止事主並着他離開,惟事主拒絕,雙方爭執,期間事主報稱被人用腳踢中受傷,手腳痛楚報警求助。警方到場調查後,以涉嫌普通襲擊將該名男職員拘捕,正進一步調查事件。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對事件未有回應。

受傷事主姓陳(四十二歲),曾在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任職,現已離職。前晚十時許,陳到位於灣仔皇后大道東三百八十一號新華社香港分社辦事處,擬找二十三歲前女友,詎料在二樓遇到一名姓連(四十二歲)男職員。

曾聞有女同事受滋擾

據了解,連曾聽聞有女同事不斷遭人致電及發短訊滋擾,遂挺身擋在陳的面前勸阻並着他離去。惟陳聽罷未有理會,與連爆發激烈口角和爭執,雙方互不相讓,期間有人情緒激動起飛腳,陳猝不及防,手、腳中招受傷,慌忙報警求助。

救護員接報到場,用救護車將陳送往律敦治醫院治理,他送院時清醒,經敷治後已無大礙。警方經初步調查後,以涉嫌普通襲擊拘捕連並把他帶署扣查,案件交由跑馬地分區跟進,正進一步調查事件詳情。新華社香港分社未就事件作出回應。

根據資料,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舊址位於灣仔皇后大道東三百八十七號,該處原為一間興建中的酒店,至六十年代被新華社收購改建。至○四年,該社搬往毗鄰的三百八十一號,原址則復作酒店,即現時麗都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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