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激光筆有目的地滋擾他人,原來已算犯法,法律界人士指出,利用高功率激光筆有目的地向遠方目標人士照射,無論命中與否,都會干犯刑事罪行。
「直接射中眼或者身體某部分,令到事主感困擾或受傷,都會構成刑事罪行。」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激光筆在事件中,與刀或槍的性質一樣,都是用作傷人的媒介,或會令事主的皮膚灼傷或眼睛受損害,故可以被控傷人罪名。
他補充,即使光束沒有射中目標,但受影響人士只要證實有人有目的地向某一目標發射激光,涉案人士都有可能干犯襲擊罪,「如某人經常喺某一個時段,向某一個方向射,好明顯係有意圖去騷擾或令到目標受驚,可能會因而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