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郵政前客戶服務員在一二至一五年的在職期間,涉嫌串謀兩名舊同學詐騙香港郵政的遺失掛號郵件賠償,合共逾四十五萬元。該三名男子逾三千件寄往歐美及中東等地的掛號郵件中,疑藉訛稱有超過一半寄失,因而遺失各郵件內均載有一支約值五百港元的派克(Parker)原子筆;根據每件寄失掛號郵件最高可獲三百二十元賠償連郵費的政策,他們因而獲得有關賠款。三人被廉政公署落案控以一項串謀詐騙罪,昨於東區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案件將於九月廿三日轉往區院進行答辯。
三名被告依次是香港郵政前客戶服務員陳嘉祐(三十一歲)、報稱無業的曹碩恒(三十一歲),及電腦系統分析員伍俊諺(三十三歲)。他們被控在一二年某日至一五年五月廿日期間,串謀詐騙香港郵政,即不誠實地以「Mr Cho」、「Mr Ng」或「Mr Choi」名義,透過香港郵政以掛號郵遞方式,將三千零三十九件郵件寄給在巴基斯坦、菲律賓、印度、意大利、英國及科威特等地的不同收件人。
三人疑藉訛稱該三千零三十九件掛號郵件中,有一千五百三十一件因無法追查,而被香港郵政當作遺失郵件;由於每件郵件中各載有一支價值四百六十元或五百元的派克原子筆,而「Mr Cho」及「Mr Ng」有權就每件遺失掛號的郵件,向香港郵政申索最高賠償額三百二十元另加郵費。
三名被告因而涉嫌導致和誘使香港郵政的職員,向曹及伍發放共逾四十五萬一千多元,作為該一千五百三十一件遺失掛號郵件當中一千三百九十八件的賠償。
控方表示,初步有二十名證人,包括十名市民及十名廉署人員。據廉署新聞稿透露,陳嘉祐案發時在香港郵政任職,獲派駐郵件查詢組,曹及伍則是陳的舊同學。
廉署早前接獲香港郵政轉介貪污投訴,調查後終於揭發本案。三名被告暫毋須答辯,續准以一千元保釋,期間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案件編號:ESCC 279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