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憶起大半年前突然遭兩隻龐然大物襲擊狂噬,女事主文思慧昨接受本報專訪時猶有餘悸,她展示右大腿內側現仍留有四個清晰血洞傷疤,經常又痛又癢,而其臉額事後須縫廿五針,傷疤仍留臉上,手腕、手指亦難以用力,影響工作。她坦言遇襲事件令她留下陰影,現時上班須由父親駕車接送,以免遇上涉事藏獒。由於醫生亦難以斷定她能否百分百康復,她認為今次事件「最難係學識接受現實」。
文太講述事件時仍憤憤不平,「佢唔監管好自己嘅藏獒,仲話人逼害,邊有天理!」文太揚言一定會提出民事控訴為女兒討回公道。
附近街坊對於有鄰居未有管好所飼養的藏獒,皆坦言感到安全受威脅,其中居住毗鄰單位的鄭先生表示,涉事兩隻藏獒經常在花園跳高「爬牆」,他為免自己受傷,早前加建超過兩米高的圍牆抵擋牠們。
藏獒被認為是世上最兇猛犬種之一,截至去年底,本港有超過三百五十隻領有狗牌的藏獒,但根據《危險狗隻規例》,當局只對四種格鬥狗隻有嚴格規管,包括比特鬥牛(犭更)、日本土佐犬、巴西非拉狗及阿根庭杜告狗,藏獒未有上榜。
不過,政府當年修例的同時,亦加強對「已知危險狗隻」的管制,訂明若狗隻在沒有被激怒情況下,襲擊人或受飼養動物,而令該人或動物身體嚴重受傷或死亡,裁判官可以裁定該狗隻為「已知危險狗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