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廿一歲女大學生指稱其父在五年前即她十六歲時,趁她入睡後,潛入睡房涉嫌摸其胸部一分鐘,祖父母知悉後要求她封口,否則會跳樓自盡。女生噤聲多年,祖父母亦先後過世,去年因其父逼她與後母同住,她最終報警。涉案五十二歲男被告早前在觀塘法院經審訊後,昨被裁定非禮罪名不成立,兼可取回訟費。
裁判官裁決時指,事主雖稱遭被告在一一年的暑假期間侵犯後,曾致電向姑媽投訴,但姑媽早前作供,卻稱事主從沒向她投訴過,就算法庭傾向相信事主的其他證供,但這顯示事主至少在投訴一事上說謊,基於證供存有疑點,法庭只能判被告無罪。
案件編號:KTCC 220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