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借《胭脂扣》求情 電騙案跑腿囚32月

來自內地江門的無業男子,聲稱出身大富之家,卻因父母生意失敗而家道中落,他為了幫助父親清還卡數,遂為了五千元報酬,淪為電話行騙集團的跑腿,來港負責收錢時,被早已埋伏交收現場的警員拘捕。被告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洗黑錢罪,辯方求情時動之以情,並以電影《胭脂扣》作喻,指被告由富變貧的起跌猶如戲中男主角「十二少」;惟法官未有被打動,將被告囚兩年八個月。

廿六歲被告陳泳彬,持雙程證來港,被控於五月十日,與「阿龍」及不知名人士串謀洗黑錢。法官判刑時指電話騙案在港十分猖獗,被告故意來港犯案,雖非主謀,但仍是案中重要一環,經濟理由非求情因素,亦批准加刑,最終判以上述刑期。

「經歷咗兩個世界」

辯方求情指,被告原本是「富二代」有錢有學歷,父母經營五金生意,他則畢業於中國廣東農業大學。惟家中後來生意失敗,令他由養尊處優少爺,頓成卑微。辯方律師慨嘆被告的遭遇,令他想起電影《胭脂扣》中男主角「十二少」戀上妓女「如花」,卻遭家人反對,最終在戲班做卑微工作,「經歷咗兩個世界」的起跌及痛苦。辯方又指,被告今次受人引誘及利用,他只是「精人出口,笨人出手」中的「笨人」。而被告是為了父親才犯案,「情操高尚,但卻錯用方法」。

案情指六十歲女事主於五月十日接到來電,對方稱其子因任貸款擔保人而被扣押,需要她交出廿萬美金(約一百五十萬港元)贖回兒子。女事主聯絡上兒子,得知根本無此事後報警,並按警方指示繼續與對方聯絡,並還價至卅八萬港元。

女事主按指示同日到廣華醫院後門交收,期間被告曾現身,但神色慌張,片刻便離去。女事主再接到指示轉往西九龍中心,被告再出現時被警拘捕。他在警誡下,稱在家鄉酒吧認識男子「阿龍」,受聘來港收錢。

案件編號:DCCC 61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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