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被告:鄭永健付贊助費非賄選

【本報訊】網台男主持鄭永健於去年區議會選舉前,涉嫌利誘多個本土派政團在指定選區參選,因而與兩名本土派人士被控串謀選舉舞弊等共十三罪,案件昨於區院續審。次被告顧家豪(卅二歲)開始自辯,他強調其組織「全民自發」從無派人出選去年的區選,他收取首被告鄭永健(卅一歲)的三萬六千元,其實是鄭支持「全民自發」發展的贊助費,而非安排出選的賄賂。

稱無派人出選區會

次被告供稱,設計「全民自發」的理念是提供平台,供本土同道分享交流資訊,因為是反專制,組織內人人都可「自己話事」。他表示是去年七月初,透過網友認識鄭永健,鄭當時表示有意參選區議會,想「全民自發」成為鄭的助選團隊。

雙方經多次商討後,鄭表示可贊助「全民自發」的發展,而在八月他確從鄭手上接過贊助費三萬六千元,惟當時在組織成員的群組中,出現鄭付錢找人出選的消息,次被告遂澄清組織沒派人出選,強調鄭的贊助費是給作發展用。

另外,當時亦有指第三被告陳建隆(卅七歲)正「積極考慮參選」,他曾為此與陳討論過,但陳最終有否參選,他並不知道,並強調那是陳自己的決定。案件延至八月廿九日續審。

案件編號:DCCC 108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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