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跆拳道男教練去年任教葵涌某中學的課外跆拳道班時,借故「抱起磅重」而向十五歲女生胸襲非禮、並從後熊抱摸胸等而惹上官非,被告在粉嶺法院經審訊後,昨被裁定四項非禮罪成,收押至九月八日待取背景報告始判刑。裁判官嚴斥被告違反誠信,判囚屬無可避免;辯方求情時說被告是跆拳道的黑帶六段級數,全港不足四十人,但因本案而摧毀前途,被告自知是咎由自取。
卅五歲被告陳冠文,原被控五項非禮,指他在去年七月及十一月間五度非禮班上的十五歲女事主X;法庭昨裁定他其中四罪成立,至於他涉及拍臀「指導」事主馬步一罪,因存有疑點而不成立。裁判官裁決時指,X的證供誠實可靠、被盤問下沒有動搖;她與被告三年的師生關係無積怨,無必要誣陷被告,她供述對被告的指控亦巨細無遺,相信必定有親身經歷所致。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任教跆拳道十八年,在涉案學校亦教課十年,學生達五千人。而被告有黑帶六段,在港有此段數的教練不足四十人,惟被告因本案後,不能再在學校任教,只能教成年學生,被告因本案摧毀一生。被告現時月入一萬七千元,需供養退休父母及供樓。辯方強調被告執教多年屬初次犯案,「唔知點解會突然喺嗰段期間做咗」,又指被告只是「博吓懵」,非禮情節不算最嚴重。
辯方又呈上兩封由所教學生之家長所撰的求情信,指被告關心學生及有教學熱誠。而被告的十多名親友昨親到庭支持,數名少女聞悉被告罪成後泣不成聲,反而被告則表現平靜,得知罪成要收押後亦無太大反應。
案件編號:FLCC 238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