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倡設獨立委會制訂任命廉政專員條件

【本報訊】廉政公署執行處首長李寶蘭早前被撤銷署任安排而辭職,其後廉署內部出現「地震」,引來多方爭議,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草擬私人條例草案,建議成立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擔任主席的獨立檢討委員會,負責制訂任命廉政專員及副廉政專員條款和條件。但有學者直言私人草案會削弱特首部分的權力,相信難以通過。

郭榮鏗昨發新聞稿,指由於現時廉政專員任命是由特首全權決定,加上法例指特首可命令及管轄廉署,令人質疑任命是不透明及問責。他遂草擬私人條例草案,修訂《廉政公署條例》第五至第八條,建議成立由終院首席法官擔任主席的獨立檢討委員會,主席再委任三名社會賢達,負責制訂任命廉政專員及副廉政專員的條款和條件。他又建議刪去部分條文,加入「不受任何干預」等字眼。

學者:削特首權力難通過

他接受本報查詢時解釋,前特首曾蔭權涉嫌收取富豪利益,當時的獨立檢討委員會,建議由終院首席法官及立法會主席委任三人,審批特首收受利益,故以同一概念提出建議,不認為司法干預行政,亦沒有削弱特首委任權力。

廉署回應修例建議,稱應由有關政府部門及立法會考慮。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指出,建議技術上可行,但要特首自我削弱部分權力,加上是私人條例草案,相信難以通過。郭榮鏗參選立法會法律界功能界別,另一候選人為文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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