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網台男主持鄭永健於去年區議會選舉前,涉嫌利誘多個本土派政團在指定選區參選,因而與兩名本土派人士被控串謀選舉舞弊等共十三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續審。鄭永健接受控方盤問,改口稱他之前提及民主黨用八十萬元要求青年新政避免「撞區」,其實是從網友處聽來的「花邊新聞」,他無從證明真偽,當時亦沒有深究。
鄭永健又承認確曾支付次被告顧家豪三萬六千元,顧亦白紙黑字簽收作實,但他坦言在受查後已將該收條銷毀。控方質疑他因知道給顧的錢是違法,所以毀滅證據,但鄭否認,並稱不想外間誤會他與「全民自發」有任何關聯而已。控方續指,鄭清楚賄選屬違法,因此跟「全民自發」一方接觸時,多次要對方保密、「收口」;鄭稱只是不想外界知道他跟「全民自發」有錢銀交易,繼而大做文章抹黑他。
被問及他口中的潛在投資者「李總」的身份,鄭永健強調只知李是一名商人,他否認有向當時女友透露過「李總」屬統戰部。至於去年八月有傳媒指他涉嫌用錢誘人出選後,他要「飛撲」澳門解畫,之後因身份曝光而遭「李總」遺棄,鄭稱並無其事。他又解釋,雖然說過:「有事我咪一個人頂罪囉,點查都跟唔到上去嘅。」但他實際意思是指所有的抹黑都讓他一人承受,不讓他人受到影響。
報稱任職侍應的卅一歲首被告鄭永健,被控八項選舉舞弊罪及四項同為選舉舞弊罪的交替罪。鄭與顧家豪(裝修工人,卅二歲)和陳建隆(商人,卅七歲)又同被控串謀選舉舞弊罪。聆訊未完今續。
案件編號:DCCC 10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