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身心俱創酗酒度日

【本報訊】少女伍嘉敏無辜受害,源於其好友蕭佩雯與男被告之間的感情糾紛,蕭女在事件中亦被濺中臀部及大腿,但慶幸只屬輕傷,不過她亦有嚴重的創傷後遺症,並常以酒精麻醉自己。男被告事後一直對兩女毫無表示,不過他昨終透過律師於庭上向兩女道歉,並披露他與前妻育有一名五歲女兒需要照顧,望法庭輕判。

左臀及兩大腿燒傷

根據案情指,作為事主之一的被告前女友蕭佩雯,全身有百分之一被燒傷,主要位於左臀及兩邊大腿,蕭女於案發後兩日已可出院,然而她亦出現創傷後遺症,事後經常失眠及發噩夢,嗅到濃烈氣味時會令她想起事件。事件經傳媒報道後,蕭亦經常避見他人,怕被人認出及嘲笑,她亦經常喝大量酒來麻醉自己。

身形高大的被告劉正謙,昨聞判後顯得非常冷靜,亦不見有其親友到庭。下月將屆卅歲的被告曾於二○○四年因售賣翻版物品被判感化,他與前妻育有一名五歲女兒。辯方求情指被告月入約一萬六千元,為家中經濟支柱,每月會給父母八千元,現時父母需靠綜援維生,而被告女兒亦交由兩老照顧。律師呈上被告求情信,指他已深感後悔及歉意,並希望透過律師向兩名事主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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