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性交轉運案女事主否認為向男友報復

【本報訊】年輕寵物美容師疑為了維繫與男友的感情,遭聲稱懂風水的室內設計師涉嫌藉此進行四次「借鬼刀」的性交法事,案件昨在區域法院續審。辯方昨盤問女事主X時道出事件另一版本,指兩人性交與法事無關,而是X為向疑似不忠的男友報復,X之後更主動要求性事;辯方更指,因為有流傳「Boxing Day(聖誕節拆禮物日)去扑嘢」的說法,兩人才特意選當天「扑嘢」(性交)。

四十三歲被告羅偉略,被控四項以虛假藉口促致他人非法性交及一項非禮罪。控罪指他在前年三月至十二月間,四度於荃灣的時鐘酒店內,藉可改運的法事而與廿五歲的事主X非法性交,並在去年五月十四日於維園內非禮X。

指曾對被告透露感情瓜葛

辯方大律師昨盤問X,指X於前年三月向被告表示懷疑男友另結新歡,被告提議她「做番對唔住佢嘅事扯平」,兩人才發生首次性行為,而X透過短訊向被告表示與男友性生活不滿足,明示或暗示要求再性交。X否認辯方所說,只承認曾向被告透露自己的感情瓜葛。辯方又指,因為有「Boxing Day去扑嘢」的說法,兩人才於前年十二月廿六日第四次性交。法官特別向X查問「你聽過呢個粗俗嘅說法?」X認有聽聞,但並非因這句「俗話」才選該天與被告性交。對於X早前供稱,她按被告要求傳送內衣或裸體照以加強法力,以及被告曾把兩塊玉給X,辯方指照片用作調情,兩塊玉則是他們的性玩具。X矢口否認且反應甚大:「無同佢調情!」

辯方指兩人第四次性交時,被告燒掉包着X陰毛的紙,X對於這份「紀念品」被燒覺反感,便以短訊告知被告:「唔想再做愛,只想做普通朋友。」但被告事後仍煩擾她,她才誣衊對方。X亦否認。

案件編號:DCCC 110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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