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申撤案遭駁回 黃之鋒等人上訴

【本報訊】前年佔領運動期間執達吏與警方執行禁制令,於旺角亞皆老街及彌敦道清理障礙物時遇阻攔,警方最終拘捕卅七名疑違反禁制令的示威者,律政司事後分兩案入稟控告他們刑事藐視法庭。包括現任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前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等廿名被告的其中一案,被告一方曾以律政司未有在限期前,呈交相關通知書予法庭作排期,申請撤銷案件但被法庭駁回;被告不服,已就該判決提出上訴,上訴庭定於八月十八日進行上訴聆訊。上訴庭昨日並作出指示,指該次上訴會以民事程序方式處理,稍後會下達判詞解釋。上訴人黃之鋒及岑敖暉等昨未有到庭,只由律師代表應訊。

案件編號:CACV 69-75,77-89,125-131,133-13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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