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立法會除按過去一貫程序之外,選管會新設「確認書」,必須簽署,才能成為正式候選人。新安排廣受政界、法律界及學術界關注,議論紛紛而掀起新一波政治漣漪,是可以預期的事。
確認書可視之為「排除港獨條款」,目的非常明顯,就是要遏制主張港獨的個人及政治組織,不讓其成為合資格的參選人。相信選管會已深入研究新安排的法理依據,不怕反對者的挑戰,但具體操作卻絕非易事。
拒簽者有之,簽一套說一套者亦大不乏人,逕直向法院尋求司法覆核者也肯定有人。選管會要為確認書背書,要多做說明乃必須的事。
現實而言,泛民大多數政黨明言暫不會簽署確認書,直指確認書並非法定聲明,其法律效力成疑。泛民政黨要求約晤選管會主席馮驊法官,聽取解釋之後再作定奪。泛民的應對無可厚非。
泛民政黨擔心新安排難以遏制本土派的港獨主張與宣傳,反而為之造勢。確認書之出台,教港獨議題成為選舉焦點,令本土派倍受注目,可收宣傳之效,泛民擔心選情受不利影響,實屬合理。建制派立場鮮明,堅決反對港獨,有利於獲得主流民意的認同兼鞏固基本盤;本土派可以打悲情牌爭取年輕選民的支持。
唯獨是泛民受到左右夾擊,在這個有理講不清的年代,意識形態及價值觀主宰一切,稍有差池,隨時兩面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