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澄軒買家斥證監會縱容

【本報訊】長實二○一三年拆售葵涌雍澄軒,最終被證監會以可能構成集體投資為由煞停,買家不滿長實僅退回訂金、約一萬元律師費及利息,要求長實賠償雙倍訂金。

協助買家的立法會議員表示,律政司於逾兩年後,即今年四月初才透過信件回覆不會檢控長實,批評此舉等同縱容證監會「打蒼蠅,放老虎」。

長實:無訂違約方雙倍賠訂條款

長實回應表示至今有近九成半買家收回買酒店的訂金,並接受長實包括訂金利息及法律開支的賠償,長實多次覆函並附上支票退款訂金給仍未取回訂金的買家,重申樂意合理補償,但雍澄軒並沒有訂定違約方須雙倍賠償訂金的條款。

香先生當年購入一個價值三百多萬元、約六百呎的單位,已付約七十萬元訂金,但最終未完成交易,長實卻只賠償一萬多元律師費及數千元利息,「好似施捨,好似畀乞丐咁」。他與其他苦主,均要求長實就單方面取消合約,至少賠償雙倍訂金。

協助該批市民的立法會議員何俊仁指出,至今仍有約三十名苦主求助,批評律政司在信件中,提及無證據顯示長實有詐騙或不誠實行為、曾取得法律意見,以及已退回訂金等不檢控長實的理據,均非答辯理由,「你唔聽(證監會)做法就犯法(o架)啦,唔使證明有冇詐騙」。

他指出,若果長實被檢控,苦主便可以更易因應其過失,依據《證監及期貨條例》透過法庭追討合理賠償,但是長實最終被「放生」:「打蒼蠅,放老虎,真係好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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