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違契用途先鎖定六工廈

工廈違反地契情況存在多年,政府一直視若無睹,直至迷你倉奪命大火後,始出招打擊取締,事先張揚八月底採取首輪行動,針對六幢有儲存危險品,同時有單位違契改作補習社、食肆、宗教場所等人流聚集設施的目標工廈採取執法行動。地政總署會向違契單位業主發出命令糾正,限十四日內完工,否則會被沒收單位。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後知後覺,唔死人唔做嘢!」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稱,過去一個月工廈發生了兩宗火警,針對舊式工廈用作迷你倉或劏房,政府積極研究短、中、長期措施,消除消防隱患。政府亦注意到有人利用工廈作不合適的非工業用途,例如補習社、宗教場所、食肆等,引來大量公眾人士出入工廈,包括一些年幼小童。

下月底向違契者發警告信

陳茂波指,徵詢消防處意見後,若違契用途引來公眾進出工廈單位,而同時工廈有某些處所領有消防處發出的製造或儲存危險品牌照,將會是地政總署的首輪執管目標。地政總署副署長林惠霞說,分區地政處下月廿九日起會向違契業權人發警告信,要求他們十四天內糾正用途,若警告期屆滿後仍未糾正,便會啟動程序重收單位。目前全港有近二百幢設危險品倉庫的工廈,但政府無公布有多少幢相關工廈有違契更改作其他用途。

林惠霞續稱,事先公布執管策略是讓工廈業權人、經營者和光顧工廈場所的人士有充分時間準備,屬酌情安排,該署會利用未來數星期向首輪違契個案的六幢工廈加強宣傳。對於被質疑政府過往縱容違契行動,而今次行動無新招,林回應稱政府一直有執法。

發展局補充,即使業權人就違契用途申請更改或豁免地契條款,地政總署亦不會暫緩執管行動,原因此類違契用途構成較大潛在安全風險,根據規劃大綱圖及消防相關條例及準則,此類違契用途亦難以獲批。

地政總署公開呼籲曾光顧違契工廈場所的人士,應考慮他們及家人的安全,避免再光顧有關的場所。地政總署會與教育局、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民政事務總署和食物環境衞生署等發牌當局加強溝通,以便他們根據發牌制度採取適當跟進行動。

研修例改善舊工廈消防

陳茂波又說,屋宇署以往遇到的困難是要入內搜證,但業主不合作,所以當局研究讓該署高級人員可以毋須向法庭申請,也可以入內搜證。屋宇署過往兩、三年巡查過九十九幢工廈,發現有違例劏房,需要檢控的個案有廿九宗。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則稱,舊式工廈的消防裝置需提升,當局研究修例,預料向下屆立法會匯報。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政府「後知後覺,應驗咗唔死人唔做嘢,過往執法不力、監管不足,問題積落嚟,一爆發就好嚴重,但遲總好過無,當局要徹底去做,唔好雷聲大、雨點小,只係門面工夫,幾個月後就無以為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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