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罪指被告Singh Harpal(廿七歲)於今年六月十五日,在尖沙咀金馬倫道一餐廳內,恐嚇巴基斯坦籍男子Malik Hameed Ahmed(四十一歲)交出八十萬元,另於六月十八日,在重慶大廈地下一店舖內非法傷害Malik Hameed Ahmed和Ali Muhammad(卅六歲)兩人。
申請擔保被拒
案件上周五首度提訊時,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昨日,待被告聘請律師。控方昨申請押後案件,以繼續調查,包括調查被告的電話紀錄、進行基因鑑證,以及等待事主出院並進行認人手續,鑑於案情嚴重,反對被告擔保。辯方則提出以現金和人事共四萬元申請擔保,惟遭裁判官拒絕。
案件編號:KCCC 229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