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見第四者 商人涉強姦小三

【本報訊】已婚商人涉發展婚外情,並與「小三」共賦同居,但商人思疑「小三」另結新歡,驚見疑似「第四者」出入他們的愛巢,遂涉嫌毆打女方兼強迫她口交。「小三」之後提出分手,商人更涉嫌將她強姦,她事後報警。涉案商人被控普通襲擊、非禮和強姦共三罪,昨被解往粉嶺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以十萬元保釋候訊。

康樂園同居 女方提分手

五十六歲陳姓被告被控於今年四月三十日,在粉嶺單位襲擊和非禮卅多歲的女事主X,及於六月廿九日在大埔康樂園單位強姦X。控方庭上指,被告與X拍拖並同居,X開設公司,由被告擔任經理,但兩人關係其後變差。

控方指,被告見到一男子從他倆同居的單位離開,遂質問X,X回應與該男子僅是朋友,但被告仍扯她頭髮把她的頭撞向牆,被告稍後脫下短褲逼X口交但被拒,被告把陽具塞入X口中三秒,直至X大叫才停止。兩人於本年六月搬入康樂園涉案單位,X提出分手,被告之後除強迫她口交,並將她強姦。

辯方昨為被告申請保釋時透露,被告有開設公司從事小型地產發展,已婚並育有三名子女。裁判官最終准被告保釋,將案押後至下月三十一日再訊,以便警方繼續調查。

案件編號:FLCC 276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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