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想症翁亂斬人捨身護女 慈母喪命

患妄想症的七旬病翁經常出現幻覺,以為鄰居發出噪音滋擾他,他遂於前年年底趁鄰居一家大細清晨出門上班上學時,持刀持酒精突然施襲。先向男事主點火不成,折返時遇上女事主帶着兩名年幼女兒入升降機,遂衝入(車立)內當着兩名稚童面前大開殺戒,十歲長女及時逃離,五歲幼女則受驚瑟縮媽媽身後,女事主則奮力護着愛女而不斷捱斬,終死在血泊中。被捕病翁原控謀殺罪,昨於高院獲准改認誤殺、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及傷人共三罪,被判無限期醫院令。

法官杜麗冰昨判刑時形容事件是一宗悲劇,即使法庭如何判刑都於事無補,唯一能做的,是確保被告在安全的地方接受精神治療,以保障公眾的安全。法官亦關注兩名女童的狀況,讚揚她們事發時表現勇敢,期望時間能沖淡她們的恐怖記憶。

七十四歲被告伍劍雄,承認於一四年十月十一日,在藍田寶達邨達富樓十三樓梯間,誤殺女事主羅佩賢(卅七歲);企圖導致男事主劉漢昇(五十四歲)身體嚴重受傷、及傷害劉姓女童(現年約六歲)。被告原本亦被控企圖謀殺劉漢昇的控罪,則獲准撤銷。

警方表示男事主劉漢昇及兩名女兒已經搬離寶達邨傷心地,事後一直受社署及心理專家跟進照料,兩名女童現時狀況尚可,學業未受到影響,只是當時亦遭刀傷的幼女,臉上留有疤痕。

先向死者夫潑酒精圖點火

案情指,死者羅佩賢與男友劉漢昇育有兩女,事發時分別五歲及十歲。羅與兩女原本另居於沙田,但因女兒掛念父親,事發前三周,羅才帶兩女入住劉的寶達邨單位。

事發清晨六時多,一家四口出門,鄰屋的被告突然現身,先向劉潑酒精還意圖點火,幸不成功,之後被告一直下樓梯追打劉,惟他中途折返十三樓,遇上羅帶兩名女兒入升降機,他尾隨入(車立)並用刀向羅施襲,長女成功逃出,幼女匿在羅的身後,但小臉龐仍遭割傷。羅則拚死護女,臉、頸及上肢等被插多刀,最終倒臥在十三樓電梯大堂。

被捕直認「係我插死佢嘅」

羅與女兒的呼救及哭聲,驚動鄰居及保安而報警。警方上門拘捕被告時,他直認:「係我做嘅,係我插死佢嘅,拉我啦!」被告又招認在襲擊死者一家後「心情舒暢不少」,但返到家中又想起房署待他不好,復又在家中燒起雜物來,說希望引警察來帶他到青山。羅送院後證實因頸動脈被割破大量失血致死,幼女臉上有約一吋刀傷,需縫五針。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一直有妄想症,醫生認為他有暴力傾向,被告都明白有生之年可能要待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死者一家未曾在夜深發出過噪音,據知他對死者一家的不滿均屬妄想。

案件編號:HCCC 22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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