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管理多年 具規模慳成本

【本報訊】九○年入伙的雲疊花園,當年業主不滿管理公司的表現差,又年年加管理費,於是在九三年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更由業主集資打官司,踢走管理公司,自己屋苑自己請人管,管理費低於每呎一元。而雲疊花園近年大維修,工程費用一億三千萬元,法團從儲備基金撥出五千萬元,每戶只須集資三、四萬元即可。

集資打官司 踢走管理公司

雲疊花園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李佩蓮憶述「最初的管理公司有十年約,但業主不滿意公司的表現,又年年加管理費,最多一年加三成多,儲備則愈來愈少,於是在九三年籌組法團,再由業主夾錢同管理公司打官司,每戶出幾百元,最終打贏官司終止管理公司合約。」

法團後來自行登報聘請管業經理、物業主任、保安員等,慢慢摸索之下,管理團隊漸見規模,而今管理處共有近三十名職員;十多名清潔工人和花王則外判。雲疊花園管業經理葉紹剛說:「如果是管理公司,人數肯定多,而且樣樣計錢,好多雜費,又有巨額管理酬金。」

法團撥款維修 減每戶負擔

雲疊花園業主最引以為傲的是兩年前完成大維修,更換外牆紙皮石和渠管等,工程費用一億三千萬元,法團從儲備基金撥出五千萬元,每戶僅夾二萬九千至四萬元。李佩蓮表示,工程費用平過同區有管理公司的屋苑,法團至今更尚有數千萬元儲備。

而諷刺的是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未加入政府前,在沙田打滾多年,雲疊花園還保存他做立法會議員時送贈法團的墨寶。李佩蓮憶述劉江華當年曾鼓勵他們成立法團並自行管理,「如果局長有記性,應該記得雲疊有幾多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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