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罰蛇頭 立會火速完成審議

保安局早前提出《二○一六年入境(未獲授權進境者)(修訂)令》(下稱「修訂令」),大幅提高偷運多個南亞及非洲國家人蛇的蛇頭罰則,以加強阻嚇來自有關地區的「假難民」湧港。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昨早僅用了約個半小時,便火速完成有關審議工作。不過,有議員關注有人蛇集團針對修訂令變招,以沒有蛇頭的「自駕艇」方式偷運南亞假難民來港。保安局官員強調,只要有證據顯示任何人曾參與非法運送,當局便可引用新例執法,而舉證過程亦較過往容易。

本港過往的非法入境者大多來自內地或越南,舊有的《未獲授權進境者令》對偷運該兩個地區人蛇的蛇頭施以較重罰則。因應近年來自南亞及非洲的假難民增多,港府因此提出修訂令將偷運八個南亞及非洲國家人蛇的罰則提高,與偷運內地及越南人蛇看齊,即最高可判監十四年及罰款五百萬港元,並可充公用作偷運人蛇的船隻及相關財產。

無人反對將自動通過

修訂令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立法,新罰則已於上月生效,但仍須立法會審議作實,若無人反對或再提修訂便可自動通過。

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昨早討論修訂令,工聯會議員鄧家彪詢問,若蛇頭同時安排人蛇來港後做黑工,會否罪加一等。旅遊界議員姚思榮關注,不少假難民是持有效護照經正式途徑來港,背後是否也有組織安排。保安局副秘書長黃少珠回應指,新修訂只是全面檢討相關政策的其中一環,當局未來會繼續與內地執法部門加強堵截、檢視審核機制漏洞,以及加強在各區掃蕩黑工。

黃少珠又說,參考美國和加拿大的經驗,當局希望可於今年內推行入境前登記措施,透過網上平台登記來自高危地區的旅客資料,然後進行分析和風險評估,若辨別到一些人風險高,便不許他們登機。

冀年內推入境前登記

修訂令提高偷運包括巴基斯坦、印度、阿富汗、孟加拉、尼泊爾、尼日利亞、斯里蘭卡及索馬里等八個國家人蛇的罰則,工黨議員張超雄質疑當局的揀選準則,例如來自索馬里的偷渡客其實很少,而且該國戰亂及天災不絕,偷渡客可能確實是因為受到迫害而來港。黃少珠表示,過去五年共有廿四名索馬里偷渡者來港,當局仔細分析過近年的非法入境者數字和趨勢,才決定將哪些國家納入修訂範圍,不是單看零星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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