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未付清訴訟賠償
原告為法國公司Louis Vuitton Malletier,被告為唐朝知識產權有限公司。據原告在入稟狀稱,原告於一○年二月開始與被告接洽,委託被告作為其知識產權顧問,代其處理在中國廣州區的侵權訴訟事宜。
被告於是聘請中國律師,並在同年五月至一一年九月期間,在廣州提出廿四宗民事訟訴,其中二十宗案件最終取得賠償,一共獲判七十七萬五千多元人民幣賠償。
原告表示在一三年一月,已向被告付清所有服務費,但被告截至現在,只將其中十三萬五千元人民幣交回原告。原告因此要求法庭頒令,要被告交還餘下的六十四萬餘元人民幣,並支付利息及訟費。
案件編號:DCCJ 259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