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亞兵團犯案無日無之,引起天怒人怨,要求香港退出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及重設難民營的民意高漲。本港竟然有激進組織聲稱「沒有證據」顯示南亞人蛇是罪犯,又指相關報道是「抹黑難民議題」、「煽動種族仇恨」云云,這根本是睜着眼睛說瞎話。
人蛇多是偷渡而來,而偷渡本身就是犯罪,說人蛇是罪犯一點不冤枉,何況假難民來港後一邊賴死不走,一邊作奸犯科,東方報業集團已一一記錄在案:一月份涉及二十三宗案件,至少五十五人被捕;二月份涉及三十五宗案件,至少二十一人被捕;三月份涉及五十六宗案件,至少二十二人被捕;四月份涉及七十三宗案件,至少六十八人被捕;五月份剛過三分之一,相關案件已有十多宗,包括打劫、非禮、偷竊、斬人、非法經營賭檔、販賣冒牌貨等。鐵證如山,不容抵賴,到底是傳媒抹黑假難民,還是激進組織抹黑第四權,不言而喻。
激進組織慣常站在道德高地,將「人權」、「博愛」掛在口邊。問題是,對人蛇講人權,誰來保護被侵犯的香港人權?對罪犯講博愛,誰來關心數之不清的受害者?如果激進組織真的愛心爆棚,何不將假人蛇領回家供養?針唔拮到肉唔知痛,如果受害的是激進分子本人或者其家人,是否還會這麼淡定?如果這些人行夜街時被假難民非禮甚至有進一步動作,他們會否發揮大愛,以身飼狼予以配合?
林子大了,甚麼鳥都有,激進組織為假難民呼冤,說穿了就是慷納稅人之慨,撈個人政治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