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今年四月上旬開始,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商品實施新的稅制,規定所有網商不可再以繳付「行郵稅」方式來郵遞商品,必須循正常商貿渠道來繳納各項進口稅,包括海關稅、商品增值稅和消費稅等(內地俗稱「海淘稅」)。同時,「行郵稅」的稅率亦即時上調,由原來的百分之十至五十升為百分之十五至六十。
為了防止「行郵稅」再被網商濫用,海關還同步嚴查漏稅的情況,加強對旅客攜帶入境物品的檢查,只要超出免稅限額,超額的商品一律按不同類別徵稅。目的很明顯,就是對「海淘」加強監管,避免對傳統商貿造成不公平。
所謂「行郵稅」,是內地對行李和郵遞物品進口稅的簡稱,於大半個世紀前制訂,主要是為照顧僑眷,簡化進口手續,對個人攜帶進境的行李和郵遞物品,一律只徵收「行郵稅」,以別於貿易和買賣的關稅。制訂「行郵稅」的時候,還沒有互聯網的出現,相信更沒人可預料到跨境網購的發展,可以如此迅速和普及。
據官方統計,目前全國各類跨境平台企業逾五千間,有二十萬家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去年跨境電商交易額達到五點二萬億元人民幣。有人計算過,內地網商利用私人郵遞和水客帶貨的方式交易,因只需繳付「行郵稅」,不用繳付各種商貿稅項,令國庫每年少收數以百億元人民幣計的稅款。
內地這次調升「行郵稅」和嚴徵「海淘稅」,一來可以為國家收回合理的稅款;二來對網購和傳統零售業一視同仁,有助維護貿易公平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