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警長涉瞞欠債申借貸

【本報訊】四十六歲軍裝警長陳毓鈞被指在○九年九月四日至一三年十二月廿四日期間,向警察儲蓄互助社六度申請共逾五十萬元貸款時,涉嫌隱瞞其欠債紀錄而被捕,被控以六項欺詐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提訊。

被告不認罪,獲准以一千元保釋至下月七日進行預審,期間不得干擾證人。控罪指被告在上述時段向警察儲蓄互助社虛假表示,六張貸款申請表格上所提供的資料屬真確,誘使互助社職員批出逾五十萬元貸款。

控方表示屆時將傳召十二名證人及有兩段警誡錄影口供,被告早前已被停職。

案件編號:ESCC 141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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