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旬退休園丁登廣告訛稱有「筍盤」出售,在一一至一三年間騙得六名事主共付出逾一百五十萬元,買入多間位於上水雞嶺村的寮屋。
但其實園丁根本未獲授權售屋,他為免被揭發,更說已將寮屋放租,並定時替各事主收租,最終他因交不出租金予事主們而被揭發屬騙局一場。
涉案七十四歲被告黃忠亮,早前承認十二項欺詐罪,昨於區院被判監一年半。
法官判刑指,被告一三年初才因同樣的罪行而被判監三個月但准緩刑三年,在緩刑期間他未有收手,更繼續犯下本案;法官直指被告,一旦開始了此騙局,便必須繼續下去,因他要透過再「出售」寮屋,才有錢向事主們支付「租金」。
案件編號:DCCC 22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