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昨日在勞審處提訊。申索人是來自湖北、現年四十九歲的彭萬祥,他指由二○一三年十一月至今年一月,擔任工程車司機期間,本應享有三十五天有薪年假及法定假期,但他只放了八天相關假期。他於今年一月離職時始發現,資方只以支薪方式補償了其中十六天假期,尚餘十一天假期薪金未付,加上二○一三年十二月工資欠奉,而遣散費亦不足,故入稟勞資審裁處向公司追討共逾六萬二千元欠款。
湖北工人:對本港法律有信心
最終資方願意支付一筆六萬元的和解費。審裁官頒令,資方必須於本周五(十三日)以支票方式傳入申索人於香港的戶口。彭指一直對本港法律制度有信心,對裁決感到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