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獨行劫匪來港犯案,同樣來自內地的女旅客不幸被選中,度過恐怖一夜。匪徒跟蹤女事主到酒店房,趁對方開門時強行闖入。女事主除財物被奪,更遭通宵綑綁禁錮,期間不但遭毆打,匪徒還強灌她喝混有安眠藥成分的水,又用牙膏塗擦其眼睛致角膜受傷。她被煎熬近十小時後,匪徒才離開客房。女事主經此一役後猶有餘悸,再不敢踏足香港。匪徒昨日在高院承認搶劫、盜竊及行騙等七項罪名,被判入獄九年八個月。
案情顯示,本案卅二歲姓楊女事主,於去年三月十七日晚上九時許,獨自返回荃灣如心海景酒店廿五樓客房,開房門時被跟蹤她的被告楊興雲(五十四歲)從後推入房,把她綁起及用膠紙封眼。她起初曾試圖掙脫,被告發現後揮拳毆打她,還拿牙膏擦她雙眼,令她睜不開眼,再用膠紙蒙眼綑綁。
被告更把混了安眠藥成分「艾司唑侖」的水灌事主喝下,但事主奮力吐出。被告取走事主三張信用卡後,逼她說出密碼,並威嚇稱若密碼不正確便割掉她耳朵。
事主整夜清醒,遭被告通宵看管。事主被綁近十小時後,被告在翌晨七時許,取去其Prada手袋、GUCCI錢包、手機、總值逾五千港元的港幣和人民幣現金、以及三張信用卡離開。被告之後用事主的卡,分三次提走共四千元人民幣和八千港元,又刷卡購買iPhone、背包和運動鞋,同日下午一時許返回內地。警方事後調查,發現他於十七日上午入境,案發前個多小時已在酒店大堂流連尋找獵物,結果選中事主,一直跟蹤至客房。
被告在案發後大半個月,於四月七日再來港時被捕。其大律師昨求情時稱,被告九○年在廣州華南師範大學經濟系畢業,從事撰寫經濟專欄工作,但因患糖尿病令工作能力下降。另外已離婚的他,要負責患腦癱的廿三歲女兒,以及八旬母親之照顧開支。大律師稱被告為賺快錢犯下今次錯誤,對事主造成傷害,為此向事主摯誠道歉。
不過法官在判刑時指,本案對事主是一次可怕酷刑。被告特地跨境來港犯案,有計劃有預謀,且跟蹤事主到私人地方,用暴力和威嚇手段,並長時間將事主蒙眼綑綁,更施用藥物,案情非常嚴重,唯一是認罪可以減刑。法庭最後判被告搶劫罪入獄七年八個月、盜竊及行騙入獄一年八個月至兩年,部分刑期同期執行,總刑期九年八個月。
案件編號:HCCC 6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