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再有持「行街紙」的越南籍「聲請黑工」被法庭判罰入獄十五個月。據了解,涉案越南籍男子三十五歲,偷渡來港,大概在一年半前在港提出免遣返聲請,其聲請現時仍在審核當中。入境處執法人員是在上月一次打擊黑工行動中,在葵青貨櫃碼頭貨倉拘捕當時正在從事搬運貨物工作的聲請人,他前日在沙田法院認罪而被判囚。
入境處上月十三日聯同警務處,進行打擊黑工的「冠軍行動」。執法人員於葵青貨櫃碼頭的一個貨倉內,發現一名三十五歲的越南籍男子正在工作,在檢查身份證明文件時,該名男子出示了由入境處簽發、不允許僱傭工作的俗稱「行街紙」擔保書,因而被捕;及後調查並發現他是偷渡來港,其聲請現時仍在審核當中。
被捕男子被控以在香港受遣送離境令規限,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本周一他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監禁十五個月。
入境處發言人警告,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令規限的人,接受僱傭工作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