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涉襲警拒捕表證成

【本報訊】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四十歲)於前年十月十五日的佔領運動期間,在中環龍和道隧道西行線東面入口上的花槽,涉嫌向多名警員淋潑尿味液體並拒捕一案,被告昨於九龍城法院被裁定一項襲警和四項拒捕罪表證成立,他選擇不自辯,亦不傳召辯方證人,控辯雙方將於今日進行結案陳詞。

控方昨傳召了最後一名證人、高級督察屈展焯作供,屈表示當晚執勤時,聽到高級督察傅駿業兩度大叫:「唔好再踢!」屈回頭察看,發現傅與同袍正與涉案黑衣男子糾纏,屈遂上前協助制服該男子,亦即被告。辯方質疑屈為何會在亞視片段的截圖中認錯自己,屈重申因疏忽才認錯。屈又稱,他當晚看不到有人施放胡椒噴霧。

案件編號:KCCC 44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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