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去年有近五萬二千名僱員因工傷申請補償聲請,惟有團體調查發現,有五成八受訪工傷僱員被僱主懷疑工傷事實及康復進度,而不獲發工傷賠償。即使已經勞工處判斷為工傷,仍有六成八工友未獲僱主支付賠償;當中七成二人最終要提訴訟追討。有司機因車禍導致耳朵七成失聰,眼睛、頸部和手腳等有不同程度受損,但因僱主拒絕在療養期間支付工傷病假賠償,令他被迫申請綜援和向親友借錢度日。團體斥責僱主濫用懷疑工傷制度,批評勞工處是「無牙老虎」。
四十五歲職業私家車司機阿明,在一四年六月下旬工作期間被尾隨巴士猛烈撞擊,右眼被彈出的氣袋撞至弱視,右耳則七成失聰,頸部神經線受損導致右手麻痹及右腳失去知覺,現需坐輪椅代步。
受傷司機 問親友借錢過活
阿明慨嘆,以往月薪一萬七千元勉強可維持兩子的大學及中學學費,但因僱主拒絕在療養期間支付工傷病假賠償,即使領取近四千元的綜援,亦需向親友借錢過活,面對龐大經濟壓力,他曾求助勞工處要求僱主支付五分四工傷病假賠償,但僱主堅持待阿明經勞工處判傷後,才支付所有賠償,而勞工處亦僅能轉介他到法援署向僱主進行民事索償。
街坊工友服務處在上月至本月訪問一百八十三名工傷僱員及其親友,發現七成一受訪者領取多於三個月工傷病假,當中有五成八人被僱主懷疑工傷事實及康復進度,另有一成三僱主不肯承認僱傭關係。有六成八人雖被勞工處判斷為工傷,仍不獲賠償;八成工友工傷期間面對經濟困難。
促設法定部門控違規僱主
街工要求港府修訂《僱員補償條例》,增設具法定權力的工傷專責調查部門就工傷個案作出判斷,再交予由醫生、律師、僱主及僱員代表組成的工傷評估委員會確定,如僱主拒絕賠償則會被檢控,以杜絕再有僱主濫用懷疑工傷制度,保障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