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控鬆手 交警涉妨司法

一名交通警員於執行任務期間被指「鬆手」,向一名連續「Cut雙白線」的電單車司機票控性質較輕的罪名,令對方毋須被扣分,惟該名交通警於其後六日內向對方買入一輛電單車,涉及利益衝突,但未有向警隊作出申報。他前日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下周一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莊玉麟(卅五歲),案發時為一名警員,駐守港島交通部執行及管制分區,他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交替罪名,兩項罪名均屬普通法罪行,他已獲准保釋,以待下周一應訊。警方發言人表示,被告已被停職。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去年六月三日,在香港仔隧道入口作出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在告士打道近波斯富街的路口,發現一名電單車司機連續「Cut雙白線」,違反《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他控以性質較輕微的交通罪行,即「沒有遵從道路標記」,僅向該名司機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根據《規例》,任何人士若涉及連續「Cut雙白線」的違法行為,將被發出四百五十元的定額罰款通知書,並被扣減三分。若任何人士涉及「沒有遵從道路標記」的違法行為,則只會被發出四百五十元的定額罰款通知書,毋須扣分。

受事件影響 升警長夢碎

交替控罪則指被告涉嫌於同月三至八日期間,於執行其職務或在與其職務有關的情況下,無合理辯理或理據,蓄意行為失當,即作出前述的行為,以及訂立從該名司機購買其電單車的交易。

而被告亦涉嫌從未有遵照《警察程序手冊》的要求,申報與其公職及從該名司機購入電單車的利益衝突。警方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據知,被告莊玉麟加入警隊十多年,一直表現良好,去年原本有機會晉升為警長,但受今次事件影響,未獲晉升;他於○三年沙士期間,為首批進入牛頭角淘大花園執行任務的警務人員,並獲政府頒發嘉許狀。

沙士「驗疫先鋒」獲嘉許

他與同袍當年曾接受警隊內部刊物《警聲》接受訪問,指○三年三月卅一日,他駐守港島總區機動部隊Z連第二小隊,負責支援衞生署人員實施隔離令,到淘大花園E座探訪每一個單位,以檢驗各住客是否有受感染的徵狀,及協助處理受非典型肺炎事件影響下情緒受困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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