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自己方式」返內地 回流女判感化令

【本報訊】五年前年僅十五歲少女為逃避涉及她的保護令聆訊,用「自己方式」偷渡到內地,並為內地男友誕下兩名女兒。由少女變成「少婦」的她,為了讓兩名女兒來港生活,本年初經羅湖返港,因無出境紀錄被查問時,她先後向入境主任和警員訛稱自己當時遭拐帶往內地,並被逼良為娼。惟經盤問下她承認虛構被拐帶,又指在內地曾賣淫但非被迫。少婦早前在粉嶺法院承認企圖向事務隊成員作出虛假報告和誤導警員兩罪,昨被判感化令十八個月。

官:呃咗我好多次

裁判官判刑時直言,早前替被告阮絲敏(現年廿歲)索取的感化報告評價不佳,且驗尿報告驗出她曾服冰毒,又指被告多多藉口以逃避見感化官。裁判官亦指遭被告「呃咗我好多次」,遂以《狼來了》的寓言故事教訓她勿再「講大話」。裁判官給予她機會,判她感化令,但要她遵守多個條件,包括要接受戒毒療程等。

案件編號:FLCC 773/2016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