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否認拍性交照 父拗陰毛顏色

六十一歲無業父親被指自親生女五歲起,涉嫌在三年間性侵犯她逾百次且拍下其裸照案,控方昨於高院盤問被告時,指涉案裸照影下陽具插入女事主私處,又拍攝到女事主私處「瘀晒」、出血並有白色液體的情況,是女事主被強姦的有力證據。被告否認照片由他拍攝,並看着相片指:「我睇得好清楚,(相內)的男性陰毛唔係我陰毛嚟,咁黑嘅咩,嗰個唔係我」,反斥控方:「乜都推落我度」他並指自己與女兒均是受害人,他之後重申:「啲相同我陰部唔同」,控方則指:「我對你陰部係點,無興趣!」

被告被控在一一年十一月一日至一四年十月卅日間,先後六次強姦現年九歲女事主X,以及四度以手機或相機製作涉及X的兒童色情相片。被告承認X的母親Y(即被告妻)被遣返內地期間,他不太願意照顧X,因他同時要照顧住在圍村的母親,感到很辛苦。控方指將X帶往被告母親家同住便可解決問題,被告解釋「阿媽唔鍾意X」。控方直指是被告砌詞:「你乜都賴阿媽」被告否認。

「唔知個女出面識咩人」

控方要被告觀看涉案裸照,指這是X被強姦的有力證據。被告看相後,認同相中女童是X,認得部分相是在他家拍攝,但他指「唔知邊個影」,更稱:「唔知有無其他人入去(家中)影」。被告稱過往曾把手機及鎖匙給X,「唔知個女喺出面識咗咩其他人,(村內)農場啲人入咗去都唔知啦!」

對於曾拍攝裸照的相機,被告聲稱曾借給姓鄭、楊、江、林、陳等男子使用,控方指姓陳的,正是介紹Y與被告認識的老村民,但該老村民「係盲喎」,何以要借相機,被告即改口指此「陳」是另一人。控方指根本是被告虛構他人借相機的事,目的是想置身事外,被告否認。

睇相時平靜「唔似心痛」

控方直指被告的證供,是想指X招惹了其他男人對她做出侵犯行為,但其實是被告強姦X及拍裸照。被告否認並稱:「我個女畀人咁樣陷害,我都好心痛!」控方又指「但你睇相時,相當平靜唔似心痛」,被告即解釋是因覺得警方屈他犯案,又自稱亦是受害者。控方表示:「受害者只有X,係你令佢咁痛苦」。控辯舉證完畢,今日進行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HCCC 35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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