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逾十六萬港元的國泰航空高級外籍機師,十三年前在加拿大離婚後,一直拖欠前妻贍養費,並涉嫌將資產轉移出加國境外。前妻其後分別在加拿大、美國和香港興訟追討,並在香港高院取得全球性頒令,將其資產凍結並禁制他調離資產。但是機師在頒令後私下在港開設兩個戶口,並且把逾廿萬加元調走,因而被高院原訟庭裁定藐視法庭罪成。法官昨就刑罰作出判決,指出其前妻在申請凍結令時,雖有隱瞞及誤導法院,凍結令須予解除,但機師在命令仍有效時蓄意違反,必須判處阻嚇刑罰,最終判機師即時入獄三個月。
被判監的機師Scott Henderson(下稱被告),昨在法官判決後,隨即由執達吏及懲教人員押解往監獄服刑。其前妻Suzanne Ruth Henderson(下稱原告)於一三年獲原訟庭頒發全球資產凍結令,凍結其名下八十萬加元(按現匯率約值四百八十五萬港元)的資產。法官其後更改判令內容,強制他要每月先向原告支付九千七百多加元(約五萬九千港元)贍養費後,才可動用其薪金。但原告其後發現,被告擅自開設兩個戶口,將約二十萬五千加元(約一百廿四萬港元)調走,因此指控被告藐視法庭。法官在去年七月裁定被告罪成,延至昨日就刑罰作出判決。
法官昨在判決書指出,被告明知凍結令存在但仍決定開戶調錢,其行為是蓄意違反命令,令原告及他們兩名女兒的利益即時受損,因此判刑必須能傳達強烈訊息,警惕公眾不可對法庭命令輕忽視之。由於被告的財產已遭凍結,判處罰款他根本難以支付,而本案亦無特殊情況可判緩刑,法官因此最後判他即時入獄三個月。
其實在原告提出藐視法庭指控的同一時間,被告亦出招,申請將凍結令解除,法官昨同時為此頒發判詞。法官重新檢討原告申請凍結令的程序,指她有向法庭隱瞞資料,亦違反對香港法庭的承諾,在未經香港法庭許可前於美國開展另一宗藐視法庭訴訟。基於上述理由,法官決定把凍結令撤銷,但強調被告開戶轉錢時凍結令仍有效,即使現時法庭將之解除,亦與被告藐視法庭一事無關,不能用作開脫或減刑的理由。
案件編號:HCMP 1780/2013 & HCMP 2016/2014